房价调控目标出台时限到 九成城市爽约国八条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次数:1760

昨日(3月31日)是地方政府公布今年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期限,但是全国包括县级市在内仅有不足100个城市公布目标。在这些城市中,除北京外,基本上各大城市的房价动态还是用“涨”字囊括,而住建部也对于此情况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专家表示,预计有几百个城市将爽约,而且部分城市的目标可能还要回炉。     不足百个城市公布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八条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公布。     昨日是“国八条”规定的最后期限,但记者发现,截至发稿,全国只有不足百个城市公布调控目标。分析称,全国有600多个城市,将有几百个城市铁定“爽约”房价控制目标。而在已公布的城市中,许多都没有直接公布百分比。     部分目标将“回炉”     国家住建部3月29日深夜突然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上海地产综合部部长杨红旭表示,还没有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可能会适度调低目标,而已经公布的城市、尤其是东部一二线城市,房价目标可能会被“回炉”调整。这也意味着,房价调控目标公布截止很有可能延期,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考虑余地。     多数专家表示,目前各地的房价控制目标大多表述模糊,而且没有考虑到关键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     杨红旭指出,居民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就是房价收入比的降低,这需要一个过程,要让各地今年就将房价收入比降到位,非常不现实。但全国或地方政府应该建立房价收入比指标体系,“因为它能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并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