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鼓励建设节能型建筑 获中央8千万元补助资金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次数:1747

    昨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府61次常务会议传出消息,今后建筑节能将成为我市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途径。   会上,市长吴存荣强调,要把建筑节能作为我市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适当降低门槛,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严格按节能设计标准建设城市公共建筑,鼓励大型商场、写字楼、酒店建筑节能,并大力推广居住建筑节能应用示范工程。   作为全国首批26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之一,我市获得了中央财政8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为提高补助资金放大效应,我市决定出台《暂行办法》,并配套出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申报指南,规定在今明两年内,凡在市区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专项资金补助,同时,还对资金补助标准及拨付、项目申报及评审、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据了解,居民小区总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公共建筑单体面积不低于5000平米均可申请补助,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具备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包括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老旧小区整治、学校、医院等都是优先补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