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房价投重磅炸弹 全国或同步开征房产税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次数:1376

    上海拟对住宅开征房产税消息纷传,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提醒:按照税法规定,地方政府没有权力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假如上海对非经营性住房开征房产税确有其事,则表明国家层面将有新政策出台。这位专家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可能将在5月20日之前出台一份关于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文件。   多年从事物业税评估工作的我爱我家经纪公司副总裁胡景晖表示,直接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避开出台物业税带来的立法程序麻烦,是一种“准物业税”。利于逼迫市场上空置房屋转租或转售,对抑制房价有很大作用。   《上海证券报》称,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而此次上海方案将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房产税税率为0.8%。上海可能仅对三套及以上房屋征收。而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建议开征房产税,对居民第一套住宅实行永久免税。   胡景晖称,上海提出的对非经营性住房开征房产税的政策,是需要国家税务总局通过的。按此推论,全国范围内对非经营性住房开征房产税可能是趋势。   综合多种因素,上述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表示,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在持有环节征收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房产税立足于持有环节进行征收的话,其征收难度不亚于物业税。   参加过多次物业税空转征收评估工作的胡景晖表示,如果实现持有环节进行征收,则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对于空置房屋如何认定?”胡景晖说,这些都是技术性难题。还有一点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这种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其征收以后如果不能给地方政府一定的利益分成,则地方政府未必有积极性将本地区的重要财产税种,进行严厉的征收。   北京此前提出物业税空转,也仅是对商业物业进行模拟。因为这些房屋都有商业租赁合同,而且地点比较集中,有利于政府进行征税管理。即使这样,一些零散的商业写字楼或居民住宅改商的,仍然难以征收。上海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表示,房产税扩大征收范围,可能重要意义不在于其征收了多少税,而是能将房地产综合税种从流转环节转向持有环节,进而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对于抑制房价,房产税更是一个重磅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