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迅速落实房地产调控新政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次数:1891

    尽管难舍高房价背景下的巨额土地财政收益蛋糕,但随着房地产调控“新国四条”的出台,部分地方政府正在就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迅速做出响应,更多落实措施也有望陆续推出。   北京:限房价 竞地价   北京是最早响应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进行调控的地方之一。“新国四条”4月14日才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谈论通过,4月1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就表示,为响应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举措,今后土地招拍挂制度将有新举措,北京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将不再只是“价高者得”。具体做法是:首次在商品房用地挂牌方式中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挂牌方式,如房山区长阳镇起步区6号居住用地住房销售限价为每平方米1.25万元左右,比周边同质商品房每平方米1.5万元的售价低了17%。北京市国土局负责人表示,这一销售限价用以保证商品房售价不会进一步上涨,而如果周边房价下跌,跌破限价,开发商也将承担相应风险。   据介绍,北京今后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将不再“价高者得”,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同时,进一步试点采用“不设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方式,以及“限价房、竞地价”或“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方式,引导企业合理性拿地,抑制非理性竞价和房价过快增长。    福建:公开全部预售房源   近日,福建建设与房管部门紧急开展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清理工作,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来自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信息显示,附件全省各地赶在5月20日前,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批准预售的所有商品房项目,对照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可售房源信息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深入现场摸清未售的房源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福建省同时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可售房源信息,确保房源动态信息与实际相符;加强预售许可批后监管,建立健全商品房销售现场巡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反映的已批准预售但未全部公布房源、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的商品房项目,要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将已批准预售的房源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逾期未整改的,要暂停其预售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甘肃:实施住房“民生工程”   甘肃省今年则计划投入200多亿元,全力实施四大住房“民生工程”。   目前,甘肃省政府已出台《2010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2010年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程实施方案》《2010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四大住房“民生工程”即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据了解,这四大住房“民生工程”包括:投资8亿元改造20万户农村危旧房、投资126亿元完成6.37万户棚户区改造、投资15亿元新建100万平方米廉租房、投资57亿元恢复重建地震灾区居民住房等四项关系民生的住房建设和改造工程。   四大住房“民生工程”的建设资金将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