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调控新政出台 一户限新购一套房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次数:2034
国内房地产市场“二次调控”步伐正在加快。
国庆假日期间,深圳、厦门、上海等城市先后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虽然热议已久的房产税“靴子”仍未落下,但“限购”、“停贷”等已经成为当前购房者不得不面对的关键词。而“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写入上海市的政策文件。
业内人士表示,本轮政策只是楼市调控的中间一步,由于房价上涨预期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更严格的措施可能在年底出台,比如房产税。
一户限新购一套房
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提出了八条具体措施,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正式推出了“限购令”——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这是继北京、深圳、厦门之后,国内第四个推出“限购令”的城市。
4月30日,北京最先提出本市“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重在控制“新购”数量,而未涉及每户家庭拥有的房产存量。
9月30日,深圳推出更严格的“限购”措施,第一次从存量的层面进行调控。该措施称“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同时,厦门市也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称,“限购令”是最重要政策,上海虽不如深圳严厉,不过仍会对多套房的投资投机需求造成沉重打击。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陆骑麟也表示,由于受到信贷政策的影响,高端市场进入门槛提高,部分投资买房者只能进入中低价位市场,购买多套房,这项政策的出台将直接缓解目前市场中低价位的供求矛盾。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措施。
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分析称,本次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比以前严了很多。比如提高土地增值税率从之前最高2%提高到5%,有利于促进开发商加快推盘进度,以增加周转率来增加收入。另外将动迁配套房的上市交易时间限制由5年减为3年,有利于增加中低档房产的供应,“但实际上之前市场上很多房源已经通过地下渠道出售,所以能增加的供应也有限。”
也因此,薛建雄认为,细则不会改变楼市的回暖趋势,房价上涨预期也只会有所放慢,而不会停止。所以,房产税就更加值得期待。
房产税何时推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9月30日就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调整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随着商品房市场日益活跃,改革和完善房产税制度,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考虑到这项改革情况复杂,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
《意见》明确称,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杨红旭称,此表态说明国家已经同意上海进行试点。
此前杨红旭曾预测称,各地试点的政策内容会有所差别,主要是因地制宜,尤其是在对什么样的房子征收上面(税基)。“但在税率上,我估计试点城市会统一制定一个标准,不会超过1%,0.4%~0.8%区间的可能性最大。”
对于房产税迟迟未出台的原因,薛建雄解释称是政府准备还没到位。“主要还是开发体量,一旦出这个政策二手房可能会大量抛盘,会导致开发商生存困难。而新房开工量大幅下降,又会影响到整个经济。所以要等到保障房的开工量大增,而且能保持在较大的体量时,对政府出台房产税才会比较有利。”
《意见》也明确,要全力推进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同时确保完成上海市2010年度住房供地1100公顷的计划目标,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